
明年1月1日起,东莞中心市区环城路范围内将全天禁止摩托车上路行驶。昨日上午,东莞市治摩办、东莞市政府新闻办召开中心市区“禁摩”工作新闻发布会称,明年1月1日至3月31日为中心市区“禁摩”缓冲期,期间暂不对冲闯禁区的摩托车驾驶人实施处罚(原禁行的区域和时段除外),4月1日起,冲闯禁区者将被依法处以200元罚款。此外,提前报废摩托车车主将获额外奖励。
东莞市中心市区明年起全天“禁摩”
东莞市政府副秘书长任新合在通报情况时称,根据《东莞市整治本地摩托车工作实施方案》的既定部署,明年1月1日起,中心市区环城路范围内将全天禁止摩托车通行。
为使市民能更好地适应“禁摩”要求,体现治摩工作的人性化,中心市区“禁摩”设置三个月的教育免罚期,即明年1月1日~明年3月31日期间,对冲闯禁区的摩托车驾驶人暂不实施处罚(原禁行的区域和时段除外),由执法人员发放宣传资料,进行教育劝阻。
东莞市治摩办有关负责人称,明年4月1日起,执法部门对冲禁区的摩托车驾驶人,将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和《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》的有关规定,处以200元的罚款,记2分;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,处以2000元的罚款,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。
公务摩托车可凭证行驶
中心市区环城路范围内全天候禁行摩托车后,对于社会民生服务部门确实需要摩托车的情况,将如何对待呢?对此,任新合称,为保障一些社会民生服务部门的工作正常开展,市治摩办制定了《东莞市公务摩托车通行证发放办法》,公务摩托车凭公务摩托车通行证依然可以在“禁摩”区域内通行。
“公务摩托车通行证的发放范围是有严格规定的。”市治摩办相关负责人说,公务摩托车通行证发放范围只限供电、供水、燃气、电信等部门抢修线路、管道和邮政、报刊等部门用于邮递业务的公务摩托车。
各镇可依实际情况扩大限摩区
中心市区环城路范围内“禁摩”后,各镇街是否也会同步“禁摩”?“对于各镇来讲,目前的主要工作仍是“治摩”,各镇可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,从明年1月1日起,逐步扩大全天限制摩托车通行的区域。”市治摩办有关负责人称,但具体范围需要各镇根据自身情况提出意见和规划,报市治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。
据了解,为减少摩托车存量和解决市民出行问题,我市准备对摩托车提前报废的车主除给予相应的补偿外,还将给予额外的奖励。此外,我市准备再投入200辆小巴,以解决偏远、城乡结合地区市民的出行难问题,但有关方案还没有最终确定,近期将全部出台。
【解 读】
缓冲期内在原禁行时段闯禁区将受罚
中心市区全天禁止摩托车通行的具体范围是指环城路—莞穗大道—万高路—沿江路—环城路范围以内区域的道路。去年9月1日起,在上述区域范围内分时段“禁摩”,每天9时~16时和20时~次日4时为禁行时段,16时~20时和次日4时~9时为通行时段。
市治摩办解释,明年1月1日起,上述区域范围内将全天候“禁摩”,三个月的教育缓冲期,并不意味着只教育不罚款,如果摩托车驾驶员在原禁行时段闯禁区,将会被罚款;只是在原通行时段冲闯禁区,考虑到一些市民可能还没有改变出行习惯,才会给予教育、免罚。市治摩办呼吁广大摩托车主,自觉遵守和执行有关规定和政策。
提前报废摩托车有额外奖励
中心市区“禁摩”后,对于还没有达到报废期的摩托车能否办理迁出手续?如果提前报废,能否获得补偿,补偿标准会不会降低?
市治摩办透露,根据东莞市交警支队车管所的登记资料,截至今年12月31日,未满13年强制报废期的市区籍摩托车共有58947辆,因此,市治摩办鼓励市区摩托车迁出或提前报废。
鉴于全年全市已经有相当部分摩托车提前报废或迁出,为了保持政策的连贯性,对摩托车提前报废或迁出的年限补偿按照原来的标准执行,补偿标准不但不会降低,而且我市正考虑对市区摩托车主给予适当的额外奖励和优待。但是目前具体方案还在商定中,不久即将出台。
【数字看“治摩”】
全市摩托存量减少53万辆
截至11月15日,全市已回收和迁出摩托车84575辆,加上2006年以来自行离莞和被依法查扣的摩托车,摩托车实际存量减少了约53万辆,在我市主要道路已经很难见到电动自行车的踪迹。
九成摩的司机成功转型就业
在全市登记在册的36874名摩的司机中,已有36397人领取转型就业补贴,签订了不再搭客保证书,占摩的司机总数的98%。33245人实现转型就业,占总数的90%。
两年新增公交线路167条
目前,全市共有公交线路487条,公交运力5202辆。2006年9月至今,全市共计新增公交线路167条,新增公交运力1620辆。其中市区新增城巴线路14条,调整线路31条,新增运力233辆。
“飞抢”案件减少两成多
2007年9月至今年10月,全市“飞车抢夺”立案598起,比去年同期下降22.64%。2007年9月至今年10月,全市发生涉及摩托车的交通事故1662起,造成126人死亡,比上年同期分别下降28.6%和32.6%。2007年8月实施“禁电”以来,全市发生“涉电”交通事故180起,造成228人受伤,7人死亡,事故宗数、受伤人数和死亡人数分别比“禁电”前同期下降了69.4%、66.9%和82.9%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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